摘要:
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制度改革历时近10年,完成两轮试点。不少试点地区针对闲置宅基地数量大、农村养老保障措施有限、合资建房异地康养居住权利界定困难、低收入群体长期使用农村住宅的途径不畅等治理难题进行的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利用的有益实践探索,在提升农民养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村发展活力等方面成效显著。然而,也面临着无法满足居住群体类型多样化趋势、隐形交易缺乏有效解决路径、有效制度回应滞缓等利用困境。在现有宅基地法律政策框架内,立足于民法典上居住权制度的生活保障功能和立法目的,以农村住宅居住权优化农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配置模式,能够助力盘活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能够为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和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作出应有的制度贡献。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