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24, Issue (4):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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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的数据要素:特质及其适宜性制度基础

杨虎涛, 唐瑜   

  • 收稿日期:2024-07-20 出版日期:2024-08-28 发布日期:2024-09-27
  • 作者简介:杨虎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唐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政治经济学研究”(23ZDA043);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工程重点项目“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塑造研究”(2025XYZD08)

  • Received:2024-07-20 Online:2024-08-28 Published:2024-09-27

摘要:

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从土地、资本、技术到数据,生产要素的内涵和外延的扩展,不仅映射出生产力质变过程中要素重要性的相对变化,也意味着生产关系的调整,尤其是围绕着更为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的制度建设。新质生产力以智能+绿色为发展主线,数据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素。由于数据的衍生性、非消耗性、非竞争性、互补性等特征,数据要素的确权、收益分配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也需要不同的制度安排。结合数据的上述特征,数据制度安排的关键在于基于共享与流动前提下,平衡隐私保护和预防垄断,但需要区分不同层级数据的共享与开放程度。对开放和隐私间平衡度把握的差异,也使各国的数据制度有所不同。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在数据要素制度安排上的突出优势在于公共数据体量庞大,国有企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数据互补性强,更强调公共数据开放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由于数据在技术逻辑上具有集中分布式特征,数据要素的制度构建可以依托数据中心、数据交易所的制度标准优势,提高制度集成度。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 数据要素, 制度基础, 数据安全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