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3, Issue (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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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必然性的实现方式与中国道路的历史逻辑

龚培河,姜悠悠   

  • 收稿日期:2013-09-01 出版日期:2013-10-11 发布日期:2013-10-11
  • 作者简介:龚培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姜悠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 基金资助:
    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规律及其实现方式研究”(项目编号:12FKS004)、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历史规律作用机制及党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合规律性研究”(项目编号:10YJC710053)的阶段性成果。

  • Received:2013-09-01 Online:2013-10-11 Published:2013-10-11

摘要: 历史唯物主义存在“长于评史、短于论事”的现象,难以实现与史学直接对话,关键是要考察历史必然性在现实社会中的贯彻方式。历史必然性应该在现实社会发展的背后坚定不移贯穿下去,但现实如何具体贯彻,则取决于人们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对植根于现实社会环境、反映社会发展基本趋势的实践必然性的把握和贯彻程度。因此,历史具体呈现什么面貌,不能直接归结为历史规律的客观支配作用,在现实意义上,人的能动作用具有主动精神。在实现民族复兴这一历史必然性过程中,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到“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道路的历史逻辑就是来自于党和人民对这两次实践必然性的成功承接。

关键词: 历史必然性, 实践必然性, 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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