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5, Issue (1): 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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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实践样态与转型方向

韩鹏云   

  • 收稿日期:2014-12-20 出版日期:2016-05-03 发布日期:2016-05-03
  • 作者简介:韩鹏云,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 基金资助: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七批特别资助项目(项目号:2014T70706)及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村民自治进程中的富人治村现象研究”(项目号:14ZZC004)的阶段性成果。

  • Received:2014-12-20 Online:2016-05-03 Published:2016-05-03

摘要: 村民自治受到国家制度设计、基层政府诉求及乡村社会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代表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村民自治实践样态最显著的特征是“富人治村”;而在中西部大部分的普通村庄,村民自治实践却呈现为“维持会”的状态。“富人治村”和“维持会”皆具有合理性同时又存在诸多方面的困境及隐患。为了实现乡村的“善治”,村民自治应在基层政府转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并积极推进协商式治理。

关键词: 村民自治, 富人治村, 维持会, 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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