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6, Issue (4): 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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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现代化与地方民主议事制度—— 浙江省乐清市人大的民主创新

周少来   

  • 收稿日期:2016-06-20 出版日期:2016-08-03 发布日期:2016-08-03
  • 作者简介:周少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 Received:2016-06-20 Online:2016-08-03 Published:2016-08-03

摘要:

地方治理现代化,需要地方人大的民主创新,地方人大作为地方民主议事中心,具有法定权威性和体制内民主等制度优势。浙江省乐清市的“人民听证”制度,作为地方民主议事制度有效运转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了人大的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功能,有力地提升了地方治理进程和品质。“人民听证”制度蕴含着进一步完善地方民主议事制度的制度性启示,即地方人大与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关系的制度性协调、地方人大的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应进一步制度化、地方人大的民主议事制度应进一步扩大民众的制度化参与。

关键词: 国家治理现代化, 地方治理现代化, 民主议事制度, 人大民主创新, "人民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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