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9, Issue (5): 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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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系统协同共生发展机制构建—— 以长江流域为例

黎元生,胡熠   

  • 收稿日期:2019-09-01 出版日期:2019-10-11 发布日期:2019-11-27
  • 作者简介:黎元生,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熠,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 基金资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5BKS05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辽东湾海域多源跨界生态环境利益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71974024)的阶段性成果

  • Received:2019-09-01 Online:2019-10-11 Published:2019-11-27

摘要:

流域系统是由自然—经济—社会组成的有机体。促进流域系统协同共生发展,是新时代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途径。近年来,我国将长江流域列为全国七大江河流域开展协同治理的先行样本,长江流域治理的纵向责任分担机制日渐明晰,流域经济与环境协同的绿色增长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流域绿色福利供给的社会成本共担机制基本形成。然而,从流域系统协同共生发展的要求看,存在着省(部)际横向协同联动力度不足、基于市场手段的协同政策工具效果不佳以及流域系统多元共生界面规划协调性差等突出问题。为此,要建立流域省(部)际有效协同的组织载体,优化流域经济与环境协同的政策工具,提升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能力。

关键词: 流域系统, 协同治理, 共生发展, 长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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