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4, Issue (4): 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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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与实践

徐晓全   

  • 收稿日期:2014-05-29 出版日期:2014-08-11 发布日期:2014-08-11
  • 作者简介:徐晓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博士生
  • 基金资助:
    本文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研究博士论文奖学金”以及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与经验”(项目编号:51705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Received:2014-05-29 Online:2014-08-11 Published:2014-08-11

摘要: 乡村何以实现有效治理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当前各地围绕乡村治理的探索中,介于官方与民间的新型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乡村治理事务,逐渐承担起越来越多的乡村治理职能。通过广东云浮市乡贤理事会的案例分析发现,新型社会组织解决了政府纵向治理能力不足和社会横向治理能力缺失的问题,使乡村的治理主体及其相互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对于破解当前乡村治理危机和探索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形式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关键词: 乡村治理, 村民自治, 新型社会组织, 乡贤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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