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5, Issue (3): 72-77.

• 文化建设 • 上一篇    下一篇

论资本逻辑与文化产业发展

张三元,宋格格   

  • 收稿日期:2015-04-26 出版日期:2016-05-03 发布日期:2016-05-03
  • 作者简介:张三元,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宋格格,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 基金资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唯物史观创新研究”(批准号:14FZX019)的研究成果。

  • Received:2015-04-26 Online:2016-05-03 Published:2016-05-03

摘要: 文化产业既是资本创新逻辑的必然结果,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形式。文化产业在体现资本本性的同时更应该承担起文化责任,其首要目的不是物的增殖,而是实现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与全面性。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本性遮蔽了文化责任。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必须借助于文化产业这一手段,这不但关系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关系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多样化的精神需求,关系到中国道路的发展方向。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地看待文化产业,既要实现资本的经济目标,更要实现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的根本目标。因此,必须使文化产业的社会责任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主导力量。

关键词: 文化产业, 资本本性, 文化使命, 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