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5, Issue (6): 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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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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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信仰具有实践性、科学性与指引性的理论品质,它不仅体现了法治的精神意蕴,而且沟通了法治与德治的共同追求——和谐社会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德法互济找到了新的结合点。在法治与德治新形势下,法律信仰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精神动力,有利于社会价值秩序的重构,并成为现代公民品格的重要体现。法律信仰的培育,需要通过价值认同机制、社会环境营造机制和法律实践机制三个途径来实现。
关键词: 法律信仰, 现实意义, 培育路径, 法治, 德治
中图分类号:
D616
耿瑞珍. 法律信仰的价值及培育[J].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5, 1(6): 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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