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性、有序的公众参与,既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也关系着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整体来看,当前我国的公众环境参与仍存在“应然”与“实然”之间的极大落差。各种形式的环境冲突事件,表明了公众环境参与的极端重要性,也展现了公众在环境参与中面临着的知识、利益和交往等维度的限制和困境,亟待完善。作为一种以民主为资源的治理形式,协商民主具有化解这些困境的理论规范和实践资源,其核心在于实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协商民主。为此,要构建广泛、多层的环境协商平台、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促进政府与社会协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和培育环境社会组织及构建环境协商结果的反馈机制,促进公众环境参与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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