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7, Issue (1): 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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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用途的整体性管制及其制度设计

施志源   

  • 收稿日期:2017-02-02 出版日期:2017-02-28 发布日期:2017-02-28
  • 作者简介:施志源,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重庆大学法学博士后
  • 基金资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4ZDC029)以及福建省新世纪人才支持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阶段性成果

  • Received:2017-02-02 Online:2017-02-28 Published:2017-02-28

摘要: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改变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过程中各自为政的局面,着眼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国土空间的整体规划,推进自然资源用途的整体性管制。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关系,理顺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中的央地关系,协调好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权力”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利”的关系。在制度设计上,要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主体制度,明确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的总体思路,健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规划体系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的配套机制。

关键词: 生态文明制度, 自然资源, 用途管制, 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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