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具有突出贡献,其发展需要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然而,随着数字企业实力的增强及其对传统行业渗透的加深,数字经济领域出现了“杀手并购”“二选一”等反竞争行为。尽管数字经济存在产品迭代较快、网络经济效应等特殊性,但通过辨析社会上对数字经济垄断的几个认知误区以及观察比较欧美监管实践发现,政府监管应坚持市场化取向,并降低对企业数量、资本规模和市场集中度等结构性指标的关注,将监管重点转向对数字企业反竞争行为本身的认定上。政府应在保持宽松、包容、审慎监管基调的同时,加强在行业内反垄断、跨行业无序扩张、数据使用公开开放、监管过程市场化等方面的监管规范,打造更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