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22, Issue (4): 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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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互联互通:规制源流、进路与中国方案

刘乃梁, 吕豪杰   

  • 收稿日期:2022-07-20 出版日期:2022-08-11 发布日期:2022-10-18
  • 作者简介:刘乃梁,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豪杰,重庆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系统性风险防范下金融科技反垄断规制研究”(21CFX08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沿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021CDSKXYFX009)

  • Received:2022-07-20 Online:2022-08-11 Published:2022-10-18

摘要:

逐利本能驱使下大型科技平台常以打造平台生态系统为由构筑“围墙花园”,反垄断执法与行业监管双向推动的平台互联互通则成为破除“围墙花园”的对标之策。平台互联互通缘起于封禁行为之治理,在恢复平台市场竞争秩序的目标设定下,努力调和平台私人性与公共性、自主经营与公共责任之间的价值冲突。主要反垄断辖区业已在平台经济反垄断浪潮中形成以技术改良、协同规制、公共责任为特征的互联互通竞争政策进路。我国平台互联互通实践试图依托“守门人”、反垄断合规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来弥补传统竞争法规制局限,实现反垄断法的预防式实施转向。平台互联互通的中国方案仍应立足反垄断与行业管制的协同规制进路,并通过谦抑理念与比例原则有效厘定平台互联互通的竞争边界。

关键词: 互联互通, 公共责任, 协同规制, 反垄断谦抑性, 比例原则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