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21, Issue (3): 85-94.

• • 上一篇    下一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治模式研究—— 以村民理事会为例

田孟, 孙敏   

  • 收稿日期:2021-05-15 出版日期:2021-06-11 发布日期:2021-07-15
  • 作者简介:田孟,中南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孙敏,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及优化路径研究"(20CKS02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社会学研究"(208&ZD149)

  • Received:2021-05-15 Online:2021-06-11 Published:2021-07-15

摘要: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以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通过对皖南J村的实地考察,梳理分析了当地以村民理事会推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的背景、过程和经验。村民理事会是以村民小组长和小组会计为主体的常规治理结构难以应对非常规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任务背景下的组织创新。村民理事会主要通过资源的吸纳与转化机制、公共事务性质的转换机制和治理过程的社会嵌入机制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这些机制体现了治理对自治的借用,即“通过自治的治理”。尽管从村庄层面来看,村民理事会也蕴含着“自治借力治理”的逻辑,但从长远来看,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 自治, 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村民理事会, 机制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