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国家既是“政治—法律”共同体,也是“历史—文化”共同体。民族国家的存续和发展有赖于民众对国家基本制度的认同,对发展道路的认可,有赖于人们形成共属一体的文化心理想象,以及建构起超越于各个民族的共同的民族观念。现代国家需要切实保障和实现人们的各项权利,提升人们的福祉,建构共享的历史文化认同,将各民族的认同融合到作为整体的国家认同之中,从而增强国民的政治认同感、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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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军. 论国家认同的基本内涵[J].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5, 1(1): 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