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16, Issue (4): 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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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激励兼容—— 地方人大监督的机制创新

涂锋   

  • 收稿日期:2016-06-20 出版日期:2016-08-03 发布日期:2016-08-03
  • 作者简介:涂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 Received:2016-06-20 Online:2016-08-03 Published:2016-08-03

摘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在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之间,始终存在一个如何实现激励兼容的问题。浙江省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的创新实践“人民听证”制度,作为一种特别的监督机制,通过揭示执行困境和引入新的参与主体,改变了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之间二元对立的利益格局。通过调整人大和政府对于监督本身的态度,该机制成功解决了二者之间的激励兼容问题,成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创新的一个范例。

关键词: 权力监督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 激励兼容, "人民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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