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 2021, Issue (6): 91-99.

• • 上一篇    下一篇

乡村治理的“生活治理”转向:制度与生活的统一

杜鹏   

  • 收稿日期:2021-11-10 出版日期:2021-12-11 发布日期:2022-01-27
  • 作者简介:杜鹏,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创新和意识形态建设研究”(18ZDA163)

  • Received:2021-11-10 Online:2021-12-11 Published:2022-01-27

摘要:

生活治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要形态。在市场力量影响下,乡村社会从生产本位走向生活本位,农民日常生活秩序趋于问题化,这构成了新时代乡村治理形态转换的契机。因应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乡村治理须超越后税费时代的资源依赖,通过制度认证和村庄动员等机制形塑权力实践的日常生活脉络。制度认证指向日常生活的公共性与正当性,从事实与规范两个维度定义日常生活秩序。村庄动员包含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两个层次,激发了农民的生活主体性。生活治理拓展了乡村治理的实践深度,其有效性主要依赖于制度与生活的统一。

关键词: 乡村治理, 生活治理, 乡村社会, 日常生活, 生活秩序

中图分类号: